莆田市秀嶼區(qū)平海鎮(zhèn)西柯村的男子柯某,家里從小就給他找了個童養(yǎng)媳柯某霞,兩個人長大后按照父母的意思,結(jié)婚了婚后生了一雙兒女,去年兩個人因為沒有真感情就協(xié)議離婚,離婚后柯某出去打工了,柯某霞因為從小就生活在這個家里,雖然離婚后成了前妻但還是留在柯某家里照顧養(yǎng)父母。
今年柯某跟林某鶯再婚,這現(xiàn)任剛進這個家門沒多久就跟柯某的前妻柯某霞矛盾不斷,林某鶯覺得柯某霞一直在挑撥她跟老公的關(guān)系,前段時間柯某的父母提出要將土地平均分給柯某和柯某霞,這更加劇了兩個人的矛盾,林某鶯覺得是柯某霞在慫恿公公把土地分給她一份,兩個人吵著吵著就動起手來,柯某看著自己的前妻和現(xiàn)任打的都不肯罷休,最后無奈報警求助。
報案后一個多月,民警不斷對柯某的前妻和現(xiàn)任妻子進行心理疏導(dǎo),5月9日,雙方終于心平氣和的坐在一起接受調(diào)解,民警跟林某鶯說,柯某霞是柯某的前妻,但是因為她是童養(yǎng)媳,這也是她生活了幾十年的家,況且她跟柯某還生了一兒一女,不可能讓他們搬出去,土地是公公的他有權(quán)做主怎么分配,老人家想把土地分給孫子也情有可原,而且柯某霞在家還會照顧好兩個老人。民警另一方面也勸柯某霞,柯某再婚了,作為前妻也相當于柯某的妹妹,大家在生活上理應(yīng)分開來。最后雙方在民警的勸說下和解,公公名下的土地分成兩份,柯某和林某鶯分到一份,柯某霞分到一份,到時候房子翻建手續(xù)批下來,雙方各自蓋房子互不干涉,目前雙方居住的兩層舊房子,一層給柯某霞及子女生活,二層則留給柯某和林某鶯。大家各自生活、互不干擾。柯某也表示每個月給兩個小孩共1000元的生活費。
兩人妻子的矛盾解決后,柯某向民警表示由衷的感謝,他帶著新婚妻子林某鶯外出打工,而柯某霞依然留在老家照顧老人和孩子,這個家又重歸平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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